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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青海省,提起湟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王凯军,可谓名字响当当。
今年42岁的王凯军,多年奋战在打击、预防、控制违法犯罪的最前沿,他率领巡警在实战上突出“快、准、实”,在第一时间、第一现场、最佳时机,快速出警,充分发挥了巡警大队在处置突发事件、群众救助、巡逻防范、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作用,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治安稳定。
1999年,从警16年的王凯军调任湟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兼110指挥中心指挥长。他默默告诫自己:一定不辱使命,用行动去履行“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”的承诺。
2005年11月11日18时18分,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:湟中县石油煤建公司家属院内有人身上绑着炸药,要报复炸人,请求出警。王凯军迅速组织巡警大队民警出警,于18时50分到达现场。他们一边疏散围观群众,一边寻找犯罪嫌疑人。这时,一名年轻男子身前挎着一个背包,站在一居民家门前与两名中年男女大声吵嚷,民警陈毅首先发问:“你们在干啥?”该男子气势汹汹吼道:“我要用炸药把他们炸掉!”“你还年轻,想开点儿,有事慢慢商量……”王凯军边说边向前靠近,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后退一步,突然引爆了身上的爆炸装置,一声巨响,火光冲天,强大的爆炸冲击波将5名出警人员掀翻在地,倒在了血泊中……民警陈毅壮烈牺牲,王凯军和协警员杨杰、代品胜、黄秉雄身负重伤。犯罪嫌疑人魏起福和被害人当即被炸死。事后,一位在现场的煤建公司职工说:“如果不是110民警及时出警,疏散围观群众,这次伤亡的人员就更多更惨了。”
2004年3月4日,王凯军率巡警大队民警执行追捕通缉杀人逃犯的行动。凌晨2时,一辆走走停停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引起王凯军的注意,他跟踪至鲁沙尔镇时,从车上下来3名行踪可疑的男青年,王凯军迅速带领民警堵住去路,其中一名夺路逃窜,被当场抓获。经盘查发现,3名青年随身携带手钳、钢丝钩、汽车万能点火开关等工具。王凯军随即将三人带至县公安局。经讯问,三人供述了自2001年以来,在宁夏、甘肃流窜作案,抢劫、盗窃机动车辆作案26起的犯罪事实,王凯军及时将案件移交刑警大队。经刑警深入侦查,共破获抢劫、抢夺、盗窃机动车辆案件40起,涉案价值达54万余元,并抓获其他同案犯3名。
爱民为民是王凯军始终不渝的追求,他把工作的着眼点、切入点放在了为民排忧解难上。2005年1月27日14时,王凯军接群众报警:西久公路18公里处,有10余名建筑农民工为讨工资,与江苏省赣榆县一名“包工头”发生纠份,请求出警。王凯军随即赶往现场,经了解,工程完工后,“包工头”未付给农民工工资,想一跑了之,被农民工扭住。王凯军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积极协调,防止了矛盾激化,“包工头”当场将所欠的工资付给了农民工,农民工领回了血汉钱。
近年来,王凯军率领湟中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200余名,从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,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860余件,帮助和救助群众220人。当地群众称赞他为“除暴安良的勇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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