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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2日,当灵璧县杨疃镇村民魏某收到人民法院3000元执行款时,激动得热泪盈眶,这是法院参与新农村建设办实事的一个缩影。 去年以来,灵璧县法院针对全县农民还不富裕的特点,开展“记挂百姓冷暖、情系农村发展”司法为民活动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司法调解到农村。近年来,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矛盾纠纷大量增加,法院每年审结的案件中,涉及“三农”的案件占50%以上。在涉农案件中,以涉及土地承包纠纷、邻里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居多,尽管多是些小案件,但处理不好不仅影响了村邻和谐,还容易酿成民转刑案件。针对这一情况,灵璧县法院要求办案法官认真研究村情民意,把握风土人情,了解当事人所思所想,找准矛盾的焦点,选择恰当时机加强诉讼调解工作。如该院在审理某乡镇李某与许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,李某扬言要扣许某的财物,以此要求许某还款,法院得知情况后,先后多次找李某做工作,释法说法,换位思考,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,许某当庭兑现所欠款10000元,双方握手言和。截止到去年12月,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5%。 与此同时,该院干警还经常到学校、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,法制宣传到农村。近年来,灵璧县法院在农村开展巡回办案,就地开庭80余次,到农村学校举办法制讲课30余次,法制宣传授课人员达10000余人次,及时为社区、乡村提出司法建议29条,真正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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