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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清理电脑,偶然发现一篇2001年的日记,记载了当日以拳击痛打保安的全过程。特全文复制如下:
2001/4/7,周六 下午,阴 昨夜通宵力战帝国群雄,中午方起床,头晕沉。 穿一破衣,至刘胖子处,讨一碗面食之,乃与刘胖骑车共回三十所宿舍。 至门口,一保安拦之,语言甚不入耳。我心有不悦,此前多次来回三十所,均为西装革履,无人拦之,今次是否因我衣破人委琐则阻我入内。乃不理其径自推车前行。保安暴怒而追之,我亦怒,弃车问:“你想打架否?” 保安忽揪我衣襟,使力企图将我摔倒,其人约三十岁,高约一米七四,体壮约七十公斤,力大,我挣扎不能得脱,其遂提膝向我下身撞去,我侧身避之,地滑险被摔倒。刘胖见状,乃拍保安肩膀,作劝解状。保安回头怒视,我乘机挣脱。 对方再次扑来,我站稳脚跟,迅即打出一中等强度左直拳,结实击中其下巴,而后再以右勾拳击中其下巴。保安一个踉跄,站立不稳。 保安大怒,冲进门卫室,拿出一根二尺长木棍向我冲来。我原地摆出标准的拳击准备姿势,待其冲近,高举木棍将要落下之瞬间,我闪电般打出一个左直拳,狠狠击中其鼻子。保安木棍也掉在地上。 我未再出手,保安却拣起木棍,再行向我打来。然而,因我的三拳均击中其下巴,其头已昏厥,丧失了平衡,木棍竞脱手而去。刘胖遂将棍子扔至远处。 如果我此时出手,其必然倒地。但见好就收为我原则,我未出手。 在围观者的劝解下,此战结束。 保安鼻子血流不止,作昏沉沉状,后在水管处使劲洗脸。 我打电话与黄鼠狼,请其速来。 其间,我检查自身损害:(1)在初期抓扯中,衬衣被保安撕掉扣子一个,脖子被其抓红;(2)左手食指关节处有轻微破皮,系在我出拳反击时该部位击中对方嘴部,被其门牙划伤所致。 点评: (1) 在外人(包括刘胖子)看来,此战我全胜,但却是非正义战争; (2) 对方持棍冲来时,我毫不畏惧,以标准拳击姿势对敌,气势已经全面压倒对方; (3) 左直拳再次起了决定性作用,出手时机和力度把握很好; (4) 但是也暴露了众多问题:长期未锻炼,体力不足,拳击意识和技术全面退化,导致开局被对方纠缠并险些摔倒,从扭斗开始到反击结束,时间长达四分钟;右勾拳动作变形;未改变见好就收之作战原则。 分析认为:鉴于目前长期未进行拳击及体能训练,客观上体能、技术及意识水平远远低于1998年时期(99年曾经和一个流氓单挑,30秒击倒对方)。因此,此前基于98年拳击水平所制定的“后发制人、见好就收”原则已经不再适用,建议在明显感觉危险的前提下首先出手,出手后即应以击倒为目的。 摘自 拳击在线--他的背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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